变更工伤登记
一、事项名称:变更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变更工伤登记。
2. 适用对象:统筹地区已进行工伤登记,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新受伤部位,重新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新增加部位。
三、办理材料:
1. 重新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与工伤相关的《因果关系鉴定结论》;
2. 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
3. 新工伤批量报盘(电子版)。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30个工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取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刘向阳 0374-82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