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人员配臵(更换) 辅助器具,经同意,工伤人员到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配臵(更换) 辅助器具后,由定点辅助器具配臵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辅助器具配臵(更换)费用。
2. 适用对象: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登记,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三、办理材料:
1. 《工伤职工配臵(更换)辅助器具费用申报表》原件一份;
2. 辅助器具配臵票据原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刘向阳 0374-82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