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被裁定破产、跨省转出,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材料:
(一)企业申报所需资料:
1.《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报表》;
2.单位注销的法律文书。
(二)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登记申报表》;
2.编制部门出具相关批准撤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