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4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
禹州市朱阁派出所户籍室,地址: 禹州市朱阁镇毛石线与008县道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电话
禹州市朱阁派出所户籍室,联系电话:1883990052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要交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