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浅井派出所:地址:禹州市浅井镇浅井镇政府向西300米,电话:0374-875111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