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禹州市公安局花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禹州市花石镇平安大道1号院
联系电话:0374-877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簙;
2、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申请人需要交验证明身份的证件之一后,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