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方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27 2022-10-27 16:36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7 16: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事项名称: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人员配置(更换) 辅助器具,经同意,工伤人员到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配置(更换) 辅助器具后,由定点辅助器具配臵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

2. 适用对象: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登记,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三、办理材料:

1.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申报表》原件一份;

2. 辅助器具配置票据原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刘向阳 0374-828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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