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禹州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禹政办 [2023] 6号
20230323094645766.doc
《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禹州市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近日,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禹州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创建示范区的相关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数字经济规范和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4月26日印发《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全省各地市网络市场发展现状、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潜质、监管执法水平等因素,推荐许昌作为首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下称示范区)申报创建单位。
二、创建示范区的意义
(一)扩容提质,有助于全面提升规范我市网络市场。开展示范区创建,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市场主体发力推动,对网络市场规模拓展、发展质量提升必将起到助力作用。
(二)转型亮相,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示范区创建,能够有力推动我市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
(三)先行先试,有助于争取省级和许昌市级政策支持。抢抓许昌市网络市场规范发展先行先试的重要机遇,可以争取许昌市在信息化建设、监管监测资源、执法协作、人才培训、推荐表彰表扬等方面的支持。
三、创建示范区的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电商园区建设。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势,通过优惠政策落实、完善配套设施,突出开发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电商企业进园区发展,加大优质电商企业的示范培育力度,形成线上线下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培育发展本地平台经济。鼓励支持本地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在人才引进、供应链打造、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重点支持钧瓷、中医药产业、板框压滤机械设备、“三粉”等行业垂直领域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平台项目建设,发挥产业优势,释放企业商誉价值,推进平台经济快速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基础,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项目建设,以钧瓷、中医药产业、“三粉”等为重点产品,畅通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网销品牌。
(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总结推广我市北方陶瓷茶叶抖音电商直播基地成功运营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各类扶持政策,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各类新业态发展。引导全国性电商平台规范拓展本地化业务,开展本地生活服务、社区团购业务,参与直播基地、产业链基地建设。招募培育直播经纪公司、达人机构和主播达人,开展“文明诚信电商”“诚信带货主播”评选公示,培育一批诚信、优质直播电商企业和网络带货主播。
(五)实施禹州电商品牌战略。鼓励以钧瓷、中医药产业、板框压滤机械设备、“三粉”等为代表的本地优势产业电商企业走品牌道路。积极帮扶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申报河南省质量诚信A等以上工业企业和各级政府质量奖,提升产品质量;完善供应链,提高物流快递配送效率,打造禹州电商品牌。
四、示范区政策
在政务大厅注册登记窗口设立“电商服务岗”,为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开辟“电商绿色通道”。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放宽网络经营主体在行业表述、经营范围的登记条件,深化“证照分离”“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五、推进机制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市税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体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邮政公司及26个乡镇(街道)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