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禹州市公安局张得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或者丢失的。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丢失补领40元/证;到期换领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禹州市平安路与三峰路交叉口北60米
联系电话:0374-868100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1、申请人需交验相关身份证件;
2、申请人需要交验证明身份的证件之一后,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