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张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7-29 2023-07-29 16:41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7-29 16: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禹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依托司法所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管理,为城乡居民和其他社会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以及有关法律需求与事项的咨询、指引、帮助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公共法律服务范围

1.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法律咨询:到咨询窗口当面咨询,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意见,或给予依法解决途径。

3.法律援助:到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会给予相应指导。

4.纠纷调解:先致电到调解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引办理。如果是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会移交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帮忙移交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等。

5.其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三)公共法律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电话服务包括:

(1)通过固定电话提供服务;

(2)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服务。

(四)网络服务包括:

1.通过河南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服务系统提供服务;     

2.通过河南法律服务网自助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电话:0374-2078821

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1.登录河南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ha.12348.gov.cn/

2.选择“自助式服务”;

3.发起咨询;

4.服务人员回复。

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

具体地址:禹王大道99号政务服务大楼一楼126

五、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1.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2.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积极搭建网络平台。

4.推行法律产品分类机制。

5.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6.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7.落实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8.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六、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1.法治文化设施

2.法治文化作品

3.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法治资讯服务

5.法律咨询服务

6.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查询

7.法律便利服务

8.法律援助(申请类)

9.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10.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11.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12.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13.人民调解

14.律师调解

15.村(居)法律顾问

16.公证绿色通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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