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小吕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7-15 2024-07-15 10:07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15 10: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一件事”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业务办理事项: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三、实施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四、申请材料: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2.派至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到证》

五、办理时限:现场咨询,即时办结 

六、收费情况:无

七、办理结果:可于“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到本人档案存档状况后,即可办理各类档案业务。

八、投诉电话:2628897

九、办理流程:1.学校通过邮寄或批量移交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我处,由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核2.学生持报到证至现场办结。许昌市民之家一楼115窗口。

十、申请表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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