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建立企业年金资格和条件的企业,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自愿建立企业年金。凡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都应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以集体协商的方式通过。
办理方式:1、受理:企业提出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提供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2、审查: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58号)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根据对企业提供材料进的审查情况,自受理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方案并告知原因。 4、送达:制作文书,按规定送达企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
企业年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