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2022-10-26 09:33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6 09: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禹州市公安局小吕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回豫落户。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禹州小吕镇政府300米路

联系电话:0374-880102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办理流程:1、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2、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国外出生人员入境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国外出生人员出生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3、国外出生人员的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4、国外出生人员父母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5、国外出生人员属非婚生育的,申请人需提交非婚生育说明; 6、对出生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国内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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