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磨街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11-14 15:21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14 1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
被暂停发放待遇的参保人员通过了认证或相关调查,失踪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的,劳动教育期满的可申请待遇恢复。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获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磨街乡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0374-8703938
监督投诉渠道:
0374-8703938
办理材料:
1.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参保人员再次出现、失踪参保人员再次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含协助认证)后恢复待遇;
2.原社会举报、审计部门审计、社保系统预警中疑似冒领养老金情况,经核实不属于冒领、重复领取的,根据调查处理情况说明书恢复待遇;
3.原社会举报、审计部门审计、社保系统预警中疑似冒领养老金情况,经核实属于“一般性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选择保留本地待遇,清理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后,根据其他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恢复待遇;
4.参保人员刑满释放,需要提供退休人员刑满释放证明(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