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事项简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含因工死亡)后,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工伤登记。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禹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医疗工伤股,禹州市便民服务大厅三楼社保办公区
咨询查询途径:
0374-8279816
监督投诉渠道:
0374-8279622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