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事项简述:
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已进行工伤登记,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新受伤部位,重新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新增加了部位。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禹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医疗工伤股,禹州市便民服务大厅三楼社保办公区
咨询查询途径:
0374-8279816
监督投诉渠道:
0374-8279622
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重新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3.与工伤相关的《因果关系鉴定结论》(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