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事项简述: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供养亲属,经办机构依申请资料确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并根据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核定每个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金额。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获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禹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医疗工伤股,禹州市便民服务大厅三楼社保办公区
咨询查询途径:
0374-8279816
监督投诉渠道:
0374-8279622
办理材料:
1.被供养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2.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比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非婚生子女证明、亲子鉴定文件、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如果工亡职工与供养人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3.民政部门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4.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5.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7.供养亲属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8.《禹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