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事项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 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二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 培训补贴。 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 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获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禹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办,禹州市便民服务大厅三楼社保办公区
咨询查询途径:
0374-8288576
监督投诉渠道:
0374-8288956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花名册;
2.每位业失业人员的培训结业证明复印件;
3.《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