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
磨街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禹州市公安局磨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833911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材料;
2、本人人像信息;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
4、3人以上询问笔录(家庭成员、村委会或居委会及邻居等);
5、当事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
6、无户口人员DNA数据、指掌纹信息采集比对结果;
7、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8、户籍民警情况说明(注明网上核查和人像比对无户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