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磨街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11-03 11:30

居住落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3 1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居住落户

受理部门:

磨街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禹州市公安局磨街派出所

联系电话:

0374-833911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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