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 办理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2、《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承办机构:禹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全体公民
四、服务流程:1、提出咨询申请;2、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3、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村(居)法律顾问予以咨询解答。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六、咨询方式:
1、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0374-8701003
2、法治宣传咨询电话:0374-8701003
3、人民调解咨询电话:0374-87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