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货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确保在敏感时期我乡的稳定,促进平安山货的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乡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工作案件,涉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影响机关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全乡范围内发生的火灾、办公场所建筑物倒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全乡安全和稳定的治安灾害事故。
3.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暴雨 (雪)、洪水、高温、地质灾害等。
四、指挥机构
为了便于协调和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成立山货乡处置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全乡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查、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五、工作制度
(一)报告及前期处置制度。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包村领导干部协同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村组干部前往现场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采取必要的措施,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指挥和协调制度。全乡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指导全乡范围内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三)奖惩制度。对在突发事件中依法执行公务并且工作突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报功:在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不负责任、推托应付,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处置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 “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二)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三)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团结、稳定、面向基层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形式,果断处置,最大限度缩小社会及政治影响。
七、处置措施
(一)及时启动预案,搜集情况。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干部成立工作组,迅速开展相应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主要领导要立即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小组有稳控拦截工作组,负责协调公安等部门做好拦截稳控工作;调解化解工作组要协调村级干部及时开展对当事人的调解化解工作;宣传部门及时对周围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信息通讯组要及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并将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因,详细上报乡领导小组负责人。并加强信息联络,确保指挥畅通。建立信息、通讯指挥系统,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报送及时和指挥通讯渠道畅通。
八、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灾害,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发生忽视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衔私舞弊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给于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新途径。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的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机构人员的调整,以及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预案内容。
(二)预案的解释: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的实施时间:自文件印发时间后实施。
中共山货回族乡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