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乡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文件及禹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德为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能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身心健康,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情形
1、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2、未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3未经推荐工作委员会推荐的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4、违反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5、凡编制单位、工作单位、职称信息、岗位设置单位不一致者,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6、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得参与当年及下一年积分及推荐申报。
7、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参与积分及推荐申报。
三、推荐程序
1、由教育党总支人员和一线教师代表组成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
2、由推荐委员会统计本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人员并报教体局。
3、由推荐委员会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并公示积分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形成推荐报告(附积分表),并由推荐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上报教体局。
四、申报条件
1、学历、聘任年限、工作能力、教学经历及工作业绩须符合豫人社办(2018)95号文件要求。
2、六证齐全: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培训证、编制证。
3、年度考核: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使用业绩须以原始证件为准。业绩证件须有文件和文件号,有班主任业绩的,除证件和文件外,须与学校提供的近几年来班主任名单相符。
五、积分项目
(-)个人条件(40分)
1、学历(5分):以参评学历为准,中学:研完生学历记5分,本科记4分,合格学历记3分学;小学:研完生学历记5分,本科记4分,专科记3分,合格学历记2分。
2. 教龄(15分):教龄满5年不记分,自第6年起每满一年记0.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3、任职年限 (20分):按照人社办(2018)95号文件要求,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满四年)不记分,次年起每满一年记1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二)任现职以来业绩(以最高奖项积分)(30分)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10分):省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5分:市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5分;县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
2、表彰(10分):A、综合表彰。省级记10分,市级记8分,县级记5分。综合表彰指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和由政府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班主任、班集体表彰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织的综合性班主任,班集体表彰。B、单项表彰。省级记5分市级记4分,县级记3分。单项表彰指教育行政部门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线教师获得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下级综合表彰可参照上一级的单项表彰,师德表彰可参照同级别的单项表彰。
3、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10分)省级记10分,市级记8分,县级记5分
注:所有业绩奖项均以豫人社办(2018)95号文件为准。
(三)工作实绩(50分)
1、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15分)
申报一级、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完成情况,按照豫人社办【2018】95号文件精神要求,近三年满工作量记10分,工作量每超10%增加0.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申报一级教师职务:中学、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达到规定工作量记10分。工作量每超10%增加0.5分,每少10%减0.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中学、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的学校(12个教学班以上)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达到规定工作量记10分。工作量每超10%增加0.5分,每少10%减0.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参评,圆满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外,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30次,听课、评课30节。达到规定工作量记10分。工作量每超10%增加0.5分,每少10%减0.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2、教育教学(管理)成绩(35分)
专任教师及兼任学校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学成绩,由各单位根据教师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及工作表现定出等级。
1、 教育教学成绩计算办法。
小学:以乡期中竞赛、期末统考统评科目成绩通报为准,积分计算公式如下:
①、个人成绩=竞赛成绩+末考成绩。
②、最高分值35÷最高个人成绩=分值
③、积分=分值×个人成绩
注:A、一人担多门统考学科成绩取最高一科。
B、未参加竞赛,统考科目的教师积分最后取平均数。
C、如果出现参加积分教师一人担任统考科目,另外一人未担任统考科目,成绩取参加统考统评教师成绩的80%。
D、如果出现参评教师都没有担任统考统评学科积分以绩效工资结果为准。
按学校绩效工资积分结果为准定出分值。积分在91%—100%以内记35分,在81%—90%以内记33分,在71%—80%以内记31分,在61%—70%以内记29分,依次类推计算。
2、管理人员的管理成绩。按学校绩效工资积分结果为准给出分值。(计算办法同上)
山货乡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与编制所在单位近三年最高绩效工资平均数相比。核算方法为:管理人员绩效百分率=管理人员个人绩效金额÷编制单位个人最高绩效工资金额根据百分率对标分值:
积分在91%——100%以内记35分,
积分在81%——90%以内记33分,
积分在71%——80%以内记31分,
积分在61%——70%以内记29分,依次类推计算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级领导只能选择以上两种成绩中的一种进行积分,不累计积分。
注明:在教育教学一项中,以上工作实际均按近三年计算,然后求出平均数。
(四) 奖励积分(5分)
1、小学教师向职业学校输送新生一人奖励2分;中学超任务数一人奖励2分。(计算时间近三年)。
2、受到乡级各类表彰一次奖励0.5分(计算时间近三年)。
3、向县级以上教育媒体发表一篇文稿奖励0.5分(计算时间近三年)。
4、在县级竞赛、统考统评活动中成绩显著一次奖励2分(成绩以全市学校排名为准,中学前20名、小学前40名)。在县级组织的其他活动中表彰一次奖励0.5分(业绩中用于积分的不再重复计算)。获奖每高一个级别分值增加0.5分(计算时间近三年)。
5、学期全勤奖励1分。(计算时间近三年)
注:奖励附加分可累计积分,超5分,按5分计算。如遇上级部门积分指导意见分值调整,该奖励附加分随上级意见调整。
六、资格审查及监督。
1、推荐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推荐委员会组成:由教育党总支书记为主任,人事专干、纪检专干、一线教师为成员的委员会。
2,工作职责:推荐委员会负责职评工作,要对展示材料、参评条件、量化积分进行认真审核,对推荐申报公示全程监督指导。
七、其它有关要求
1、凡参与量化积分参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推荐委员会要按照豫人社职称【2018】95号文件第四十一条规定,严格审核。有违反规定的“不得申报”或者“延期申报”。
2、在量化积分过程中,如有同等分数按照任职年限、教龄、年龄大小的顺序推荐。
3、推荐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公道正派,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人员,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4、实行回避制度,若本人和直系亲属当年参评必须回避。
5、各学校推荐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经推荐委员会或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并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确定,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不妥,应在职称评审结束后及时进行修订。
山货乡教育党总支
2022年10月14日
2022年山货乡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 任:徐志勇(总支书记)
成 员:赵耀东(人事专干)
李广霞(纪检专干)
陈晓培(中心小学教师)
冯晓菊(中心小学教师)
袁小歌(中心小学教师)
刁晓冰(雷庄小学教师)
徐慧娟(雷庄小学教师)
高冬磊(雷庄小学教师)
禹州市山货乡教育党总支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