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许昌市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市领导陈涛、田秀杰、张涛、许进宏、曹晓光、田占营、康松锋、叶丰、张新民、张金伟、盛亚涛、张永杰、李雅博、王建伟、马利、王胜辉、陈磊在我市分会场参加收听收看。许昌市会议结束后,市长陈涛就贯彻落实许昌市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陈涛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组织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政治站位,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大考验。
陈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把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省委省政府资料清单要求,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并对中央、省历次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资料进行梳理和更新。要开展全面自查,聚焦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轮督察关注的9个方面重点事项,逐项梳理排查,尽快补齐短板。要务实抓好整改,对督察反馈问题,逐一建立档案,实行项目管理、台账推进、限期完成;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点位、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要严格依法监管,把工作做到前面,争取工作主动;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整改,坚决防止“一刀切”。要严肃督察纪律,全面配合督察,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为督察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实事求是、自觉接受督察、主动改进工作,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严格执行廉政、保密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良好形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配合。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准备相关资料、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做好督察配合整改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