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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发起“集中攻坚战”总攻冲刺 确保农村人环境整治“村村过关”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5-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17日,许昌市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后,禹州市工作专班立即行动,按照“村申请、乡初验、市抽验”程序,迅速制定《禹州市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验收方案》,全面发起“集中攻坚战”总攻冲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村过关、镇镇过硬”。

《方案》指出,自5月18日至24日,围绕“清脏治乱拆违增绿”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集中人员力量,对照工作台账,对全市26个乡镇(街道)、678个行政村(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一个村销号一个村、完成一个乡镇销号一个乡镇,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验收过程,确保以扎实的成绩迎接许昌市实地评估。

《方案》明确,要严格验收确保质量。整个验收工作要对照标准、对照台账逐村“过筛子”,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于不达标的村,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对于弄虚作假、数字验收的,将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对涉及的乡镇进行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方案》强调,要全域覆盖突出重点。按照“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的要求,验收工作覆盖全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级抽验时镇区必查、偏远村必查、薄弱村必查、前期督导问题多的行政村(社区)必查。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不要有侥幸心理、过关思想,要把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市级抽验和许昌市级评估验收、更要经得起省级抽查。

《方案》要求,问题限期整改要到位。对于市级抽验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督导组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乡镇(街道)进行反馈,5月24日确保整改到位。对许昌市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必须在5月底前整改完毕。验收结束后,对各乡镇(街道)环境整治攻坚成效进行综合评定,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据悉,6月上旬省专班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实地评估验收,对半年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结合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排名。6月底全省还要召开现场会,好的典型发言,落后的要表态发言。

许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正兰在许昌市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紧盯进入全省第一方针的目标任务,按照《全市人居环境整治5月份工作要点》(“六聚焦六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步伐,查漏补缺,提高标准,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攻坚行动”成果,确保我市在“全省大考”中取得好成绩。副市长汤超要求各地抓住有限的时间,统筹好查漏补缺、县乡验收工作,集中精力收好官、扫好尾,实现“清脏”动态清零,彻底解决“治乱、拆违”问题,全部完成“增绿”任务,用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实现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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