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市房地产协会和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联合公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合公约》要求,房地产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建设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保证房屋质量;自觉执行商品房预(销)售有关规定,做到明码实价、公开透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不发布虚假、夸大、不实的广告信息,不误导消费,保证广告宣传与实际效果一致。房地产经纪企业则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相关业务,保证广告宣传与实际出售、出租房产信息一致;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信息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标准收取佣金。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严禁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迫交易;不得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解读涉房地产政策,操控舆论走向。
《联合公约》由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禹州市房地产协会、禹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对各方成员单位遵守公约情況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对违反《联合公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