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防止私拉乱倒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市城市发展中心大力开展建筑工地专项督导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实行“网格化”管理,该中心分组分区域对建筑工地进行巡查监管。
常态化、高频次、高效率巡查管理施工工地。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全天巡查、夜间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
严格落实“一清二泡三冲洗”制度。督促渣土车辆、商砼车辆出入工地冲洗车轮、车身,避免带泥上路,维护城市道路市容管理秩序。
定期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自运输渣土车辆和遗撒商砼车辆。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共清理无主建筑垃圾50余处,制止私拉乱倒建筑垃圾和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12起,立案处罚5起。
下一步,市城市发展中心将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树立干净、整洁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助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