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提醒约谈会。全市15家连锁企业、8家批发企业参加。
会议要求,一是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机大幅度提高药品及防疫物资的销售价格。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二是要求各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营药品。
会上,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并提醒企业对连花清瘟、泰诺林、阿莫西林、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9种重点药品、医药用品价格进行重点管理。
此次会议,主要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合理购药,身体如有不适,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对症药物,购买家庭常备药时防止药品超过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