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规范非煤矿山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工作,助推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
该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和“谁建设、谁负责”原则,要求属地乡镇和相关非煤矿山企业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前期已经发生并由技术单位评估确认、编制应急排险方案的滑坡、崩塌等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实施有效治理。
组织属地乡镇和矿山企业要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警钟长鸣,严守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依规申报、审慎审批,规范管理应急排险项目,严防超规模设计、超范围实施,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资质管理,要求相关技术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据实开展工程规划设计,尽可能缩小范围、缩短工期,确保工程总量可控,且规划设计与监理不得由同一技术单位担任。发现弄虚作假、出借资质等违法现象的,列入黑名单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