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禹州市发改委近期将组织召开禹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学费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会名词解释
政府定价听证会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经营者代表等。
2.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暂拟定为20名。其中:消费者(学生家长)代表10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市政府相关部门4名(包括: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各推荐2名)、经营者代表2名。
3.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记者席2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学生家长)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由市发改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空缺名额由市发改委委托高中学校家委会或者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经营者参加人员,经相关组织(单位)推荐产生,并由市发改委邀请。
3.旁听席人员由市发改委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提出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新闻媒体需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到禹州市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报名参加(禹州市禹王大道党政综合大楼前楼566房间)。
联系人:张漪楠 电话:8279572
特此公告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