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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制订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渠灌农业用水价格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改价管〔2018〕615号)等规定,我们起草了《禹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渠灌农业用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邮箱地址:yzfgwsfk@163.com,联系科室:禹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股,电话:0374-8279572。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8月17日。

 

附件:《禹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渠灌农业用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8月7日    

 

附件

 

禹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

渠灌农业用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改价管〔2018〕615号)等规定,经成本调查,结合我市实际,初步拟定了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渠灌农业用水定价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我省确定的“节水优先、完善基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2022年我市确定方山镇、文殊镇、顺店镇、方岗镇4个镇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渠灌区。渠灌面积4.3万亩,其中方山镇0.17万亩、文殊镇1.12万亩、顺店镇1.15万亩、方岗镇1.76万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红薯为主,兼有其他作物。渠灌区采用以水计价的计费方式,纸坊水库是纸坊灌区主要的水源,水库灌区渠首引水能力为5m3/s。

二、成本调查情况

农业供水运行维护成本,主要包括设施维护费、提水动力费、务工补助和基层用水组织管理费等。渠灌区作物在50%灌溉保证率下,采取灌溉用水定额法,综合灌溉用水定额为302.56 m3/亩。经测算,年运行维护成本为0.44元/m3,农业供水全成本为1.05元/m3。

三、定价方案

根据《禹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渠灌区农业水价成本调查报告》做出的成本调查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基础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分类分档水价

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含一般经济作物、畜牧养殖、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林果业、水产养殖和设施农业等),粮食作物用水价格达到或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用水价格,适当高于粮食作物水价。

原则上设立三档水量。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超过用水定额20%(含)以内为第二档水量,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一、二、三档用水量水价比原则上不低于1:1.3:2。用水定额以市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为准。

(二)渠灌区农业用水分档价格

粮食作物:第一档,即用水定额及以内部分,价格为0.25元/立方米;第二档,即超过用水定额20%(含)以内部分,价格为0.33元/立方米;第三档,即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价格为0.5元/立方米。

经济作物:第一档,即用水定额及以内部分,价格为0.30元/立方米;第二档,即超过用水定额20%(含)以内部分,价格为0.39元/立方米;第三档,即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价格为0.60元/立方米。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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