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许农业〔2021〕30号,《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对监测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通过龙头企业申请,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提供的监测及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禹州市银梅饮料有限公司、禹州市梦源养殖有限公司等37家公司提供的公司带动农户数符合市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标准,现对37家企业带动农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实及时反馈,公示期8月4日至8月8日。
附件1:23家带动农户证明.doc
附件2:14家公司带动农户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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