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禹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谋划、一体部署、统筹推进。二是高位推动示范创建。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5个工作专班分工推进、100项示范创建指标细化分解的落实体系,以创建促提升。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常态化,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举办县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讲座3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
二、严格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优化高效。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省市放权赋权,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年度新增、取消、变更事项550项,保留3964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协同联动机制,实现210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加强“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应用,累计注册执法用户2170户,监管事项主项594项,数据汇聚率达到100%。推进政务服务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时限压缩率达到85%以上,即办件事项占比达到90%以上,要素完整度达到100%。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千警联千企”活动,由政法干警及律师分包我市691家规上企业,走访企业4314人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涉法诉求757件次,为企业排忧解难50余件次,打击涉企犯罪7起。四是常态化推进府院联动。组织召开协调会、座谈研判会,根据省、许昌市、禹州市联席会议确定的13项重点事项共同研究解决,及时通报情况。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专项清理有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等5个管理办法,政府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年度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8件,向许昌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及时率、通过率、公布率均为100%。审查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29件,纠正违法文件18件。三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商务谈判、疑难涉法事务处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切实加强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发放执法证1954个、监督证55个。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对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督促涉及的8个单位对7类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三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乡镇(街道)29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乡镇(街道)下放权限承接能力。
五、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五个一”组织保障工作体系,全面推广行政调解“三个融入”,累计开展主动告知引导12498次,调解案件涉及各类民事纠纷6232件,涉案金额555万余元。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健全“四张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全市28个重点执法部门已梳理“四张清单”546项。三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组织6场共计450人的理论测试,营造了“以考促学”的浓厚氛围。
六、完善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政务服务更加透明。各级平台发布政府信息683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时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办理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件58件,指导监督各单位网上回复依申请公开件71个,回复率达到100%。二是诚信体系更加完善。建立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职权事项公开承诺制,将政府机构失信情况与法治政府建设、府院联动督导、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挂钩。新增归集信用信息4155万余条,“双公示”数据合格率达到100%,推动归集企业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200万余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覆盖达38个。三是审计监督更加有力。完成审计项目及任务134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5.8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85条,被采纳122条。审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82个,节约建设资金3816.02万元。
七、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04个,拥有专兼职调解员3522人,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976件,调成6732件,调成率97%。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年受理复议案件44起,办结27起、综合纠错率18.5%。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12件,一审败诉率5.9%,未发生以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三是创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引导全市6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治理,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余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0余起,提供法律援助20余件。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弱项短板: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决策意识不强,依法决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不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一是围绕许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总体要求,锚定省级示范市创建阶段性目标,以示范创建为引领,以督察考核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补齐工作短板,确保示范创建首创必成。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合理谋划、科学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在服务企业上做“加法”,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政策集成上做“乘法”,在破除藩篱上做“除法”,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