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的通知》(银发[2024]150号)等文件要求,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禹州市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隐性债务已清零,需退出融资平台,但根据以上文件“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退出需征得债权人同意”的要求,我公司现公开征求“2020年第一期企业债券、2020年第二期企业债券、2020年第三期企业债券”总三期债券持有人关于是否同意我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意见,如不同意,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书面反馈(需提供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承担政府融资功能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或线索),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
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