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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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2-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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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企业复工复产程序,严把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对重要生产设施、设备、易燃易爆装置等未经监测确认的,不得复工复产;对人员更换、岗位调整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未停产企业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对安全条件、安全设施的风险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隐患清零,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截至目前,该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2家(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8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