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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控底线、强化统筹、有保有压”原则,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布局;精准预判项目用地需求,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力争各类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对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予以保障;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出让年限调整为10至20年,降低企业拿地门槛和用地成本,实现“拿地即开工”。截至目前,累计获得上级批准征收土地2638.89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