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分类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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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1-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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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信用管理”模块,以单个政府采购项目为评价基础,依据详细的评价指标,采用“分节点、分步骤”在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主体之间进行互评。采购人由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实施评价,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实施评价,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实施评价,供应商由采购人实施评价,具体评价环节分“评审结束后”、“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两个时间节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