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概况
禹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13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设置有7个股室,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许昌市委、市政府,禹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办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许昌市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省、许昌市和我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许昌市和我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制造促进办法,负责提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办法的意见,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规定,依托国家、省、许昌市和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12.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意见措施;负责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3.承担陶瓷行业管理工作。
14.承担企业改革和信访稳定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产业政策法规和规划股(企业改革和信访股)。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的产业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许昌市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意见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市直工业企业改革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市直工业企业兼并破产、协调解决市直工业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参与分离企业办社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处理企业改革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3.工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数字化与未来产业股)。负责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相关规划、办法和标准,指导监督工业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推进相关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制造业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4.运行监测协调和安全生产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省内外、许昌市内外及禹州市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5.材料工业与节能利用股。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研究国内外、省内外、许昌市内外及禹州市内外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贯彻落实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6.装备和消费品工业股。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办法;依托国家、省、许昌市和禹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实施食品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药品储备管理;承担陶瓷行业管理工作,研究陶瓷工业发展战略,编制陶瓷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审批陶瓷工业基建、技改项目,监督检查陶瓷行业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工作,宏观制订经营方向;研究国际、国内市场动向,负责陶瓷产品的采标工作,对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扩大出口创汇总量,拓宽市场需求,收集国内外陶瓷行业科技含量高的经济技术信息、科研成果,及时提供给生产企业,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配合和组织陶瓷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鉴定和推广。
7.中小企业服务股。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
五、办公地址
禹州市府东路人民防空大楼418房间
对外办公电话:0374—20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