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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概况

禹州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10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总农艺师1名),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许昌市委、禹州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帮扶困难群众相关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承担中原学者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科技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制度的制定;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会务、财务、档案、督办查办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市委科技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等。

(二)科技项目统筹股。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申报推荐许昌市级以上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承担建设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行;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产业领域、新材料产业领域、新能源与交通产业领域等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推动本领域技术攻关,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协调组织实施,推进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本领域实验室、平台基地、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建设计划;加强培育发展本领域科技企业,形成高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牵头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

(三)现代农业与社会事业科技股。负责现代农业产业领域、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领域、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推动本领域技术攻关,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协调组织实施,推进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本领域实验室、平台基地、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建设计划;承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生物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相关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编纂禹州科技史志;负责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统筹产业科技创新工作;在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下,抓好科技领域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中科技创新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奖励工作;推荐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科技人才和科技合作股。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县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组织推荐许昌市(重点)实验室、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组织推荐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应用数学中心等工作;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及相关中介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团队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推荐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中原学者”工作站等;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创新科技工作;负责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辐射点的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导协调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承担科技部门会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加强与其他省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促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合作融合;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出国(境)日常管理;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协助承担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工作。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在禹工作外国专家事件。

五、办公地址

禹州市府西路41号

对外办公电话:0374-833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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