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山货回族乡人民政府
二、概况
禹州市山货回族乡人民政府位于禹州市东北部,是禹州市唯一的民族乡。石梁河、郑尧高速、郑万高铁穿境而过,辖区面积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056亩,全乡辖6个行政村,47个村民小组,3920余户、总人口12848人,现下辖村级基层党支部6个,党员448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党委、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
2.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定,对乡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4.拟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5.依法保护和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
6.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依法管理好我乡的宗教场所,禁止利用宗教活动破坏社会秩序。
7.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依法引导辖区内的6个村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8.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因我乡地处平原,石梁河穿镜而过,利用土地肥沃,及水资源优势,在香菇种植、牛厂畜牧养殖、龙虾养殖等现有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发展韭菜种植基地、油料种植及压榨,创新发展模式变“种+养”为“种养+”。
9.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
10.指导村委会工作,认真作好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 解决困难,处理矛盾,办好群众的事。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乡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其他相关单位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助开展网络舆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拓展党组织功能,打造区域化党建的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服务平台。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拓宽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研究制定乡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机制,纵向上,推动乡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及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防洪、排涝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6.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
7.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8.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职责: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农村经济振兴服务。
9.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村镇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承担乡、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加强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棚户区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0.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退役军人有关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