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鸠山镇位于禹州市西部,东与方山镇、文殊镇相连,南与磨街乡毗邻,西与汝州市搭界,北与登封市接壤,省道S325线穿境而过,距离 高速仅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全镇总面积93平方公里,辖31个行政村,249个村民小组,28000亩耕地,36000多人。基层党支部39个,党员1264人。
鸠山历史悠久,自然风景秀美,文化底蕴厚重。境内奇山异石、秀木古树、幽谷山泉等相映成趣,加之众多的古山寨、古墓葬等历史遗迹,形成了鸠山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其中鸠山红专大学遗址、宋代瓷窑遗址、明徽庄王墓和明徽简王墓为代表的文化遗迹,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鸿寨4A景区、张家庄红叶谷3A景区为代表的自然景观,吸引了无数游客游玩赏景,流连忘返。
近年来,鸠山镇在禹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确立了“生态立镇、旅游强镇”的发展战略,围绕做强做大旅游产业,突出抓好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平安建设、项目建设等工作,全面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先后获得“河南省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省级卫生先进乡镇”、“省国土绿化模范乡镇”、“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三、主要工作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参与做好工作规划,督查考评及各部门协调工作;做好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及临时性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两新”组织、其他相关单位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负责区域内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的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根据上级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荣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行政处罚权;负责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农村婧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科教等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农村经济振兴服务。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承担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依法对镇村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做好退役军人资料建档归类、有关信访接待等工作;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对外办公电话:0374-8811016
便民服务电话:0374-88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