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张得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张得镇位于禹州市西南部,距禹州城区10公里,东邻梁北、小吕,西接鸿畅,北倚三峰山,南与郏县接壤,省道S231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张得段长达11.2公里,沿途风景秀丽。张得镇下辖38个行政村,66个自然村,269个村民组,68509口人,总面积70.44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山、岗、平各占三分之一,耕地面积6.8万亩。现有基层党组织50个,党员1855名。
张得镇历史文化悠久厚重,是谋圣张良故里,因张良父亲张平(乳名张得)而得名。张得镇地下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为煤炭和地热资源,现已探明煤炭储量20亿吨。温泉资源储量丰富,且埋藏浅,便于开发利用,水温在50℃-75℃,每小时出水量100立方左右,主要分布于张得镇东南部,交通便利,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旅游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张得镇党委、政府立足农业大镇实际,准确定位,大力发展“大农业”经济,依据土地的状况、作物生长环境等因素,将全镇划分为四个功能区:以东部为主的粮食主产区,土地肥沃平整,灌溉条件好,适宜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产量高且稳定;以中部为主的中药材主产区,中药材种植传统悠久,种植丹参、地黄、生地等中药材20余种,亩均效益在5000元以上;以岗区为主的烟叶主产区,耕地透水性好,光照充足,适宜烟叶种植,烟叶品质好、香气浓;以三峰山沿线为主的林果经济带,耕地属山岗地,光照充足,适宜发展苗圃、林果种植。功能区的合理布局,使土地效益最大化,逐步形成了具有张得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的干部。
5.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7.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全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镇区环境卫生、镇区管理、绿化管理、镇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村镇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办公电话:0374—8681000
便民服务电话:0374—86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