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村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发展农村电商有利于降低交易和流通成本、增加商业机会,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促进创业就业。为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禹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日常监管方案》要求,电子商务办公室对我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分拣中心及神垕、鸿畅、火龙等11个乡镇的81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开展了实地督查工作。
二是督促禹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持续做好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及日常巡站工作。
三是按照合同要求,承办方对服务站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对站点进行赋能及业务植入,对站长进行业务培训。